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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呈贡、莲华校区公共教室借用事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19    作者:      来源:   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


关于调整呈贡、莲华校区公共教室借用事宜的通知


各教学单位、相关部门、广大师生:

随着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工作的推进,为更好服务于广大师生,基于目前学校教室资源及借用现状,现将学生借用教室调整如下:

1.教室可借范围

呈贡校区:西北A教学楼

莲华校区:主楼418712

2.教室可借时

每学期2-16周均可借用,具体使用时间以学生服务中心审批为准。

3.借用流程

1)学生填写“附件昆明理工大学公共教室学生使用审批表”,以下简称“学生审批表”(见附件 ),提交至所属学院学工办审核;

2)学院学工办审核同意后,至少提前两天由学生将“学生审批表”交至学生服务中心(学生事务中心403室)进行审批,待审核通过,方可使用。为方便莲华学生教室借用,莲华教室借用“学生审批表”可由呈贡校区学生代交。原则上学生服务中心不受理2周以后的教室借用申请。

3.其他注意事项

1)学生借用教室相关事宜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,咨询电话:65936400

2)教室使用坚持教学第一、服务师生的原则,原则上只供本校师生使用;

3)不得随意占用教室或防碍他人正常使用;不在教室内举办歌舞表演、才艺展示等打扰周边同学学习的喧哗类活动。

4)因活动取消、时间调整等原因不再使用教室时,请现场负责人及时向学生服务中心反馈并取消教室借用,避免教室被他人占用,若由于他人占用教室导致教室设备损坏,应由活动负责教师赔偿损失。





学生服务中心

2021311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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